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记者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获悉,日前,2024年度(niándù)“贵州改革奖”评选(píngxuǎn)表彰活动已完成初评(chūpíng)工作,经资格审查和专家(zhuānjiā)书面评审,共评选出30个改革试点入围“优秀改革试点”现场评选环节。其中,黔东南州探索建立沅江(清水江、㵲阳河)柳江(都柳江)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成功(chénggōng)入围。
黔东南州(zhōu)探索建立沅江(清水江、㵲阳河)柳江(都柳江)流域横向生态保护(bǎohù)补偿机制改革试点,突出问题(wèntí)导向、目标(mùbiāo)导向和责任导向,形成了导向明确、权责明晰(míngxī)、规范有序、保障有力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,具有覆盖范围广、考核目标高、补偿标准严、实施有保障等特点,黔东南州也成为我省市州层面首个建立饮用水水源(shuǐyuán)保护补偿机制的市州。
㵲阳河水天一色,相映成趣。(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供图(gōngtú))
覆盖范围广。突出“三水”统筹,以水质补偿为主(wéizhǔ),兼顾水量(shuǐliàng)补偿,覆盖了清水江、㵲阳河、洪州河、巴拉河、亮江、六洞河、抬拉河、都柳江等干流和(hé)重要支流(zhīliú),设置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共18个,覆盖全州16个县(市)。
考核目标高。18个(gè)(gè)补偿(bǔcháng)考核断面中,17个断面水质补偿考核目标为Ⅱ类、1个断面水质补偿考核目标为Ⅲ类,且17个断面已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,基础能力保障强。
补偿标准(biāozhǔn)严。建立了(le)差异化、阶梯式的双向补偿标准,当生态补偿水质(shuǐzhì)监测断面月均水质类别每(měi)优于目标水质1次,则下游县(市)补偿上游县(市)100万元。为(wèi)保护全州好水,建立了差异化补偿标准,即:水质类别为Ⅳ类,按照100万元/次计算;Ⅴ类按照200万元/次计算;劣Ⅴ类按照300万元/次计算。
实施(shíshī)有保障。突出分工协调,实现监测核算、补偿兑现、资金使用、绩效管理(guǎnlǐ)等(děng)环节的闭环,保障补偿办法落实。完成首轮流域横向保护补偿资金清算共计3300万元。
通过创新健全水生态保护机制,2024年,黔东南州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%,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第5位,较上年同期提升(tíshēng)4个(gè)位次,持续保持全省第1位,㵲阳河(hé)成功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,㵲阳河、清水江荣获省级“美丽幸福(xìngfú)河湖”称号,实现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、人和(hé),河湖水生态健康全面提升,助力农文旅融合(rónghé)高质量发展。
贵州日报天眼(tiānyǎn)新闻记者 王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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